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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研究中心与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签约合作
发表时间:2014-04-08 阅读次数:1135次
    2014年4月2日,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研究中心与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上海市文物局副局长褚晓波、处长李孔三,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总工程师谭玉峰、副主任范杰,上海交大船建学院党委书记张卫刚、副院长周岱、建筑学系副主任连之伟、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研究中心主任曹永康等出席签约仪式。
 
    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研究中心与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将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为原则,在人才培养、机构共建、产学研体系建设等方面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长期合作关系。根据协议,双方将在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设立“上海交通大学历史建筑教学科研基地”。上海交通大学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国际研究中心将定期组织历史建筑保护技术国际培训,为对方培养文物保护人才;并为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在重大战略决策、重点文物保护研究项目上提供技术支撑。
 
    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推动提升我校在建筑遗产保护领域的学术研究水平以及社会影响力。
 
[作者]: 船建学院 王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