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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历史保护(传统)建筑设计分会招纳新会员
发表时间:2020-12-31 阅读次数:877次

      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历史保护(传统)建筑设计分会成立于2020年7月16日。在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领导下,由上海市跨地区、跨部门、各种所有制的历史建筑保护(传统)建筑设计与建设单位及其他相关经济组织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非营利性、非法人机构依法开展社会活动。

 

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忻国樑在历史保护(传统)建筑设计分会成立大会上讲话

       分会旨在探讨研究历史保护(传统)建筑行业发展前景,推进规范行业质量和服务标准,进行公众信息宣传,调查统计及审核资质等相关工作。作为技术交流平台,分会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咨询及国内外学术交流工作,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作为分会整体工作主线,紧密结合行业现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应会员单位对行业协会期望越来越高、政府职能委托越来越多的趋势。延续历史文脉,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本市历史保护(传统)建筑设计行业的发展作出不懈努力。

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会长张桦、历史保护(传统)建筑设计分会会长曹永康二位领导共同为分会揭牌

       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历史保护(传统)建筑设计分会坚持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和政策,按照《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章程》,以政府经济发展战略为指导,努力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的联系,促进历史保护建筑行业的繁荣和发展。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方针和政策,建立健全服务平台,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历史保护(传统)建筑设计分会现向社会公开招纳新会员。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协会工作条例,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积极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支持并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三)维护协会合法权益,遵守协会制定的行规行约,维护行业利益。

(四)关心协会工作,积极反映情况和信息,提供有关资料、报表。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协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享受协会提供的服务,优先获取协会出版的书刊资料;对协会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申请入会准备材料:

(一)会员申请表

(二)单位相关资质证照。

会员申请表请联系历保分会索取,申请表及单位相关资质证照请一并发送至邮箱2020066966@qq.com,审核通过的会员会邮件通知,到上海勘察设计协会办公室缴纳申请表原件及会费,办理入会手续。

联系电话:021-33134530-6523陈老师

邮箱:20200669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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